1、申请对象
在江苏省内注册,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为目的,为技术经理人开展业务提供组织协调和资源支持,从事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推广、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及其他科技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等。
2、申请类型
依照《管理办法》,事务所申请根据运营主体划分为高校院所类事务所和市场化类事务所。
1.下列机构可申请建设高校院所类事务所:
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司、大学科技园、产业技术研究院、概念验证中心、医学转化中心、临床研究与转化办公室等技术转移机构。
2.下列机构可申请建设市场化类事务所:
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技术推广、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
3、申请条件
申请事务所建设的机构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六条相关要求(详情见附件《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管理办法》)。
4、申请流程及要求
按照自愿原则,各申报单位登录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jstec.com.cn)“帮助中心-业务指南-事务所”下载《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申报书(2026版)》,或在文后扫描二维码下载申报书,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6年2月6日前报送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苏州地方分中心)。
5、有关事项
1.申请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总目录、《申请书》、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专职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技术转移服务成效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交易资金到账证明、高层次人才或项目招引证明材料等),以及单位资质荣誉、办公场所等证明材料(如购房、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等),其他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材料。
2.申请单位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负责,并做出信用承诺、承担相关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规范〔2025〕5号)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6、联系方式
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苏州地方分中心)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512-65152050
邮箱:sclcgzh@kj.suzhou.gov.cn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1号双创中心116
01 关于印发《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技术经理人事务管理办法.docx
02 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申请书(2026版)
附件2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申请书2026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