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2025年度苏州市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25-05-09 来源: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作者: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5年度苏州市自然科学研究、

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我市就业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的外籍人员。

❖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评职称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经省人社厅核准同意,委托我省评审的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评。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评。

 

资格评审受理单位

 

❖苏州市科技局受理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由苏州市科技局代为收取,苏州市科技局审核后交由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

申报方式

所有申报人员均采用网上申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9日8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8时,申评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https://www.jssrcfwypt.org.cn/)云办事-职称-个人服务-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办理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初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评纸质材料。

资格条件和政策

❖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5号)、《江苏省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46号)、《江苏省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人社职〔2024〕33号)执行。

❖申评人员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评审业绩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申评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评材料

申评人员按照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登陆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下载,双面打印采用骑马钉方式装订),申评人员提交纸质表格一式2份;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评人员提交纸质表格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评人员所在单位提交纸质表格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申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佐证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同时在各册首页注明“申评人员姓名、单位、申评专业技术资格层次、各册序号”。

第一册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凡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2)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二册包括:

(1)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能够准确、真实反映申评人员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实际贡献的相关材料(包括:科研项目、著作论文、发明专利、研究报告等);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中填报的业绩成果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述职报告。

第三册包括:

(1)破格申评业绩材料;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申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评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由审核人签名并盖章,同时注明审核日期。申评人员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如经济社会效益等须经有关部门核实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申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评人员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意见填入相应表格。

(四)申评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需经相应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按要求及时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所有申报材料请用纸质(牛皮纸)档案袋装袋进行报送。

 

 

申评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6日18时

 

 

 

申报材料报送

网上初审通过的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须于2025年6月3日至6月20日(工作日9:00-17:00),网上初审通过的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于2025年6月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9:00-17:00),将申评材料报送至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1号苏州市双创中心10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佳敏、徐晓瑛

联系电话:0512-65153310

 

有关事项说明

❖申评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一并交纳相关评审费用,申评中级资格评审费为200元/人,论文鉴定费为100元/人;申评高级资格评审费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技术转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人发〔2025〕91号)通知文件执行。

❖申评人员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单位申评人员原则上应由单位指定专人统一报送,不得多头报送。

❖从严规范职称申报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撤销职称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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